【認罪判囚】涉街頭藏土製炸彈 補習男教師認藏爆炸品囚4年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1/08/16 17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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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在區域法院判刑。(資料圖片)

補習男教師被搜出持有的旺角通菜街劏房單位內,藏有水喉通土製炸彈、火柴頭、辣椒素、及防護裝備等。涉案男教師早前承認管有爆炸品罪,今(16日)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,法官指炸彈若在公眾活動現場引爆,可導致警方、消防、途人、記者等嚴重受傷或死亡。

報稱補習導師的黃棨騫(22歲)承認1項管有爆炸品罪,控罪指他於2020年1月14日,在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一個劏房單位,明知而管有、保管或控制爆炸品,分別為「喉管炸彈」及火柴頭。

法官今判刑指,警方在該劏房單位內找到的火柴盒,以及涉案水喉通炸彈發現有被告的指紋,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證明該些物品會有何用途,但必定是為非作歹。

法官又指警方同時在劏房單位內找到手套、頭盔等示威物品,考慮到本案發生的時間,相信該些物品和水喉通炸彈大機會會在公眾活動中使用。

法官提及水喉通炸彈引爆時熱力及碎片效應可達1米及50米範圍。若在公眾活動現場引爆,可導致警方、消防、途人、記者等嚴重受傷或死亡。

案情指,被告及另外兩名人士於2020年1月14日晚上,在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外被截停並,警員在搜出被告持有劏房發現有水喉通土製炸彈、火柴頭辣椒素、以及防護裝備等。

炸彈的金屬管長20厘米、直徑5厘米,警方爆炸品處理課專家到場引爆,威力導致升降機金屬門有破洞,實際損毀視乎環境,亦有潛在引致死亡及損傷危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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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卓欣